在2021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各人大代表已逐步公開自己的擬提建議。
其中,全國人大代表、上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虹主要瞄準車規級芯片國產、汽車數據安全、氫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汽車“車電分離”領域,擬提出四項建議。
而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主要聚焦新能源汽車出口與貨車電動化法規障礙方面,擬提交兩項建議。
相比上述兩位人大代表,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黨委書記、董事長朱華榮的擬建議條數為最多,其共提出8點建議,包括機動車與民生兩個領域。在汽車領域,朱華榮建議涉及中國汽車品牌向上、新能源市場普及、國產芯片應用、機動車的合格證和發票實行電子化等方面。除機動車領域的建議之外,朱華榮還建議了關于新建商品小區加大配建公辦幼兒園比例,增加幼兒教師編制等相關民生的問題。
綜合上述三位代表建議,本報記者發現,三位代表的建議均涉及新能源汽車領域。陳虹:
建議涉及芯片國產、
數據安全、氫燃料電池汽車等
據了解,在2021全國兩會上,陳虹擬提出《關于提高車規級芯片國產化率,增強國內汽車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的建議》、《關于加強數字生態環境下汽車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的建議》、《關于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政策配套,助力汽車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建議》與《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車電分離”商業模式政策體系的建議》四項建議。一、在消費級芯片企業的扶持政策基礎上,加大對車規級芯片行業的扶持力度,使整車和零部件企業“愿意用、敢于用、主動用”。
二、建議制定車規級芯片“兩步走”的頂層設計路線,實現車規級芯片企業從外部到內部的動力轉換。
三、建議針對具體高技術門檻芯片,推動設立整車、系統、芯片的重大聯合攻關專項項目,由政府、企業分攤研發資金,共享專利,占領未來行業制高點。
在《關于加強數字生態環境下汽車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的建議》里,陳虹稱,2020年中國汽車的總銷量達到了2532萬輛,其中具備一定自動輔助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的占比快速提升,而智能網聯汽車的數據具有“數量大、種類多”的特點。但在數據獲取和使用過程中,存在數據的采集和存儲方面責任和規范要求不明確,數據的商業用途約束要求不清晰,對于數據泄漏的防范不足,對于數據違法的處罰力度不夠等問題。第一,建立準入制度,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包括高精地圖數據)的采集、存儲和商業用途需經國家相關部門備案管理。
第二,建議加強數據隱私保護,智能網聯汽車企業對于可能存在的隱私風險具有告知義務,并且在收集、使用、轉移、刪除數據時給予用戶自由選擇權。
第三,建議制定過程審查制度,應當要求智能網聯汽車的制造和銷售企業建立完備的數據安全管理和軟件升級流程。
第四,建議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執行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
在氫能產業領域,陳虹認為當前面臨法規政策的“鐵壁合圍”,制氫、儲氫、運氫、加氫等各個環節發展受制于當前法規政策的種種限制。為此,陳虹提出《關于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政策配套,助力汽車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建議》,共涉及5點:首先,從國家層面盡快形成統一的中國氫能戰略規劃,明確階段性目標和分步實施的重點;
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明確牽頭主管部門,建立有力的跨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氫能戰略落地實施。
接著,陳虹建議在氫能管理政策法規層面有所突破。
此外,建議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減排項目范圍和碳交易的試點范圍,將工業副產氫提純、可再生能源制氫及加氫站項目納入減排項目范圍。
最后,陳虹還建議,在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對使用綠氫(可再生能源產生的氫能)進行一定時期的專項補貼。
對于新能源汽車“車電分離”領域,陳虹提出《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車電分離”商業模式政策體系的建議》。陳虹建議,國家同時鼓勵非快換式和快換式“車電分離”模式的推廣應用;
針對“車電分離”模式全面梳理和出臺完善的管理政策;
“車電分離”模式的順利實施涉及產品公告、車輛登記注冊、稅務、保險等多個環節,建議國家相關部委針對不同“車電分離”模式推廣過程中出現的難點,完善相應政策與流程,加快推動“車電分離”應用落地。
李書福:
修訂鐵路運輸行業標準
呼吁解決貨車電動化法規障礙
李書福在《關于修訂行業標準適應電動汽車鐵路運輸的建議》里表示,隨著歐洲等海外市場新能源汽車銷量的提升,中國新能源汽車有望在海外獲得更多發展機會。此外,包括外資、合資在內的各大主流車企,都將中國定位為重要的全球產能輸出基地。新能源汽車迅猛發展,隨之而來的是大量跨境物流需求。 因此,李書福提出三點建議:一、根據電動汽車的產品特性,對現有標準進行適應性修訂。滿足新能源汽車發展新階段的市場需求,使電動汽車、鋰電池散件能夠依法合規,通過鐵路進行高效、安全、經濟的運輸,助力實現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國內發展與全球主流市場開拓。
二、行業機構、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結合新能源汽車特性與鐵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要求,開展討論與交流,制定相應的產品安全標準與運輸管理規程。
三、考慮市場與企業需求,適時開通新能源汽車運輸專用班列,滿足中國車企“走出去”以及歐洲地區日益增長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需求。
此外,李書福還提出《關于解決貨車電動化法規障礙的建議》。其一,對于電動貨車,每裝備1kW.h電量,車輛最大總質量限值在原來基礎上增加10kg,抵消因裝備動力蓄電池帶來車輛整備質量的增加影響;
其二,對采用換電模式汽車列車(鉸接列車)整車長度限值補充規定為18.5m,以滿足換電模式在新能源貨車上的快速推廣應用。
朱華榮:
傳統車企轉型升級
新能源、自主“造芯”這樣做
在朱華榮擬提交的8條建議里,有6個涉及機動車行業,其分別為《關于當前市場與輿論環境下,持續提升中國汽車品牌社會認可度的建議》、《關于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端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加速普及的建議》、《關于推動國產芯片產業化,維護汽車供應鏈安全的建議》、《關于使用車輛電子合格證取代紙質合格證、提升國家信息化管理能力的建議》、《關于機動車統一發票電子化的建議》、《關于車輛管理部門統一采用隨車資料中的拓印膜和照片的建議》。1、大型活動或國家行為層面,由重量級央視、黨政、財經類媒體多角度報道更多展現中國汽車品牌形象。
2、重量級媒體引導,助力中國汽車品牌向上;完善網絡管理機制,共塑行業輿論環境。
3、倡導高知群體進一步了解中國品牌現狀,對中國品牌給予客觀評價,并在公共出行中,優先購買、使用中國汽車品牌,鼓勵公眾人物使用、購買中國品牌汽車出行。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系統進行采購專項支持,打造中國汽車制造名片,倡導使用中國品牌。
除了提升中國汽車品牌人會認可度,朱華榮還認為應該加速普及新能源汽車,為此,他提出了《關于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端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加速普及的建議》,主要涉及3點:第一,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各地方政府與國家戰略規劃要保持一致。
第二,建立“積分池”管理機制,調節積分供需。
第三,加強標準體系建設,探索新能源汽車與電網互動應用。
當然,針對近期行業熱點——汽車芯片,朱華榮也有相關建議,他提出《關于推動國產芯片產業化,維護汽車供應鏈安全的建議》。一、設立汽車產業核心芯片及生產設備國產化重大專項。
二、強化激勵政策鼓勵企業加大投入。
三、引導建立良性、有活力的產業環境。
四、加強標準制定,設立準入門檻。
文章來源:佛山市汽車流通協會